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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企业名人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1-10-11 点击量:

信息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企业名人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班级

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发[2021]148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信息管理学院实际情况,开展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企业名人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计划及分配名额

按照学校计划,2021年,信息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别计划评定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12名、41企业名人奖助学金(金善宝奖学金、柯爱亚奖学金、吴湘淦奖学金、杨传薪奖学金、吴毅文助学金、姜波奖助学金,分别计划评定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名、6名、3名、2名、25名)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国家奖学金、金善宝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综合表现特别突出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吴毅文助学金、姜波奖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本科学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评选规则

     1.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评审委员会投票选举产生学院候选人。

2.国家奖学金各班推荐1名同学作为学院候选人,由评审委员会投票产生学院候选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班级推荐1名同学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额学院候选人,2018级各班级可另推荐1名同学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差额学院候选人。由评审委员会投票产生学院候选人。

4.各项企业名人奖助学金学院候选人,由评审委员会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落选的候选人中评选产生。

、日程安排

1.10月12下午5:00各班级进行申报,相关材料发送到邮箱:1243746475@qq.com;

2. 10月15:学院初评、公示,将初评结果提交学校;

3. 10月26日前: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校领导批准、公示;确认公示名单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批。

、注意事项

1. 请各班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

2. 各班级要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对各类奖、助学金进行协调处理;

3. 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助学金;

4.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联络电话025-58606574(信管院学生办),邮箱:xlj@njau.edu.cn

 

信息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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