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附加分细则
序号 |
一级指标 |
得分 |
二级指标 |
1 |
学习(该项累计总分不得超过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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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班级排名 |
连续三年第一0.2分;连续两年第一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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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水平(等级考试、剑桥商务英语证书、托福、雅思等) |
普通话一级0.1分;四级604分及以上0.1分;通过六级0.1分;六级560及以上0.2分;其它通过者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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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格证书0.1分,如软件设计师、程序员、计算机三四级合格、教师资格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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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知识类、专业类比赛,如挑战杯、外研社杯、数学建模大赛、计算机设计大赛、创新创业计划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 |
国家级一、二等奖得0.5分;三等奖得0.4分; |
省级一、二等奖得0.4分;三等奖得0.3分; |
校、市级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三等奖0.1分; |
院级一等奖0.2分;二、三等奖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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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专业类文章(不以录用通知为准,须为第一或第二作者) |
核心期刊得0.5分;一般刊物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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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 得0.5分;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得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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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表彰:一学年班级所有同学未出现挂科记录,得0.1分;学委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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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比赛依奖项设置酌情加分 |
2 |
竞技运动(该项累计总分不得超过0.4,集体项目加分折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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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比赛前三,院级运动会、专业杯等。 |
第一、二、三名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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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比赛前八:新生杯、院系杯、校运会、校趣味运动会、太极拳、啦啦操等。 |
新生杯、院系杯:第1名得0.4分;2-3名得0.3分;4-8名得0.2分。 |
校运会、校趣味运动会:第1名得0.4分;2-3名得0.3分;4-8名得0.2分。 |
太极拳、啦啦操:一等奖0.4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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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 |
国家级前8名得0.4分;省级和市级前三得0.4分,4-8名得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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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比赛依奖项设置酌情加分 |
3 |
文艺(该项累计总分不得超过0.4,集体项目加分折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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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比赛,十佳歌手、个人风采秀等 |
一等奖得0.2分;二等奖和三等奖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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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比赛,语言类、音乐类、书画类、设计类、舞蹈类等 |
一等奖得0.3分;二等奖得0.2分;三等奖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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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 |
国家级前8得0.4分;省级前5和市级前3得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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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比赛依奖项设置酌情加分 |
4 |
社区、心理(该项累计总分不得超过0.4,集体荣誉加分折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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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比赛,宿舍形象设计大赛、院趣味运动会等 |
一等奖得0.2分;二等奖和三等奖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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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比赛,社区文化节、心理委员技能大赛、心理健康征文等 |
一等奖得0.3分;二等奖和三等奖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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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荣誉:文明宿舍、先进宿舍、十佳宿舍等 |
文明宿舍成员得0.1分; |
先进宿舍成员得0.2分; |
十佳宿舍成员得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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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比赛依奖项设置酌情加分 |
5 |
志愿服务(累计总分不得超过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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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优秀志愿者、校运会和院系杯优秀工作者和优秀裁判等,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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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优秀裁判、优秀志愿者等,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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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优秀实践报告,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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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比赛依奖项设置酌情加分 |
6 |
社会工作兼职及表彰(该项累计总分不得超过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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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学院五大组织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考核合格,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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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各球队、辩论队队长及教练、艺术团团长,考核合格,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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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需做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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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得0.4分。 |
校钟山学子之星、最具影响力人物、十佳学生、十佳学干,得0.3分。 |
校优秀学干、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得0.2分 |
院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副)部长、优秀学员、道德之星等,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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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比赛依奖项设置酌情加分 |
7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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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警告,减0.6分;警告,减0.4分,且所有加分项取消。通报批评,减0.1分/次,累加。 |
注:1、申请同一类二级指标表彰加分以最高表彰加分为准,不得累加。
2、一学年加减分总值不超过0.6分
3、所有申请加分必须由本人申请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无相关证明无效。
4、任何国家奖助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不在综测加分范围之内。
5、同类别竞赛荣誉及表彰加分以最高表彰加分为准,不得累加。
6、该附加分细则自2022年11月7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