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推动2023届毕业研究生更好地求职择业,表彰毕业研究生中品学兼优者,促进研究生毕业后到用人单位积极工作,现决定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所有2023届应届毕业研究生均可参评:主要包含2020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2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2018级直博生、2019级博士生。
二、评选时间
2023年4月20日至5月18日。
三、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热爱学校,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各党团组织及研究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具有强烈的法制观念,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3、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有创新成果,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规定学制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4、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5、在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团干(团员)等荣誉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定向研究生及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苏北地区基层单位等就业的研究生;
7、所在宿舍获得过校级文明宿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8、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四、评选步骤
1、5月11日前:
(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填写《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及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名单(附件2),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电子材料提交至邮箱:527487911@qq.com,纸质材料提交至育贤楼B105夏老师处,截止时间:4月28日17点;
(2)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3)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名单》(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报研究生工作部。
2、5月18日前,研究生工作部完成评审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表彰。
五、名额分配
优秀博士毕业生1名、优秀硕士毕业生13名(按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20%的比例计算,四舍五入)。
六、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评选工作,广泛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质量,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
附件:1.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名单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农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