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校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分工
1、教学实验室
由李静副院长牵头负责,开展一次自查工作。
2、消防、办公室日常
由张兆同副院长牵头负责,对浦口校区办公室、研究生学习室开展一次检查,办公室用电安全要求已全部上墙,对教师作适当提醒。
3、网络安全
由郑德俊书记牵头负责,前期已开展了全面排查,并按照学校要求上报。
4、学生宿舍
由王春伟副书记牵头负责,对我院学生宿舍进行一次检查,排查梳理安全隐患,特别是违章电器。
5、卫岗校区办公室、实验室
由何琳副院长牵头负责,对卫岗校区办公室、实验室、研究生学习室开展一次检查。
二、 工作要求
请在6月28日前完成相关检查,并拍摄照片,由工作人员将照片统一发办公室。
信息管理学院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