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
为在全校研究生中激励优秀、鼓励创新,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21〕17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考文件
本次评奖评优按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21〕175号)、《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发〔2018〕457号)、《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14〕234号文件附件2)。
二、评选奖项及参评对象
本次评选奖项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包括金善宝奖学金、陈裕光奖学金、吴毅文助学金)。
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参评对象、奖励金额及奖励人数见下表:
序号 |
奖项名称 |
奖励对象 |
奖励金额 |
奖励人数 |
1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学制内表现优异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博士生3万元/人,硕士生2万元/人 |
博士生1人, 硕士生2人 |
2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2020级在校全日制博士生,2021级至2023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不参评) |
2020级至2021级: 博士生一等奖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三等奖12000元;硕士生一等奖14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 2022级: 博士生一等奖18000元、二等奖12000元;硕士生一等奖7000元、二等奖5000元。 2023级: 博士生新生奖学金12000元;硕士生新生奖学金5000元。 |
2020级至2021级: 博士生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硕士生一等奖10%、二等奖30%、三等奖60%。
2022级: 博士生、硕士生均为一等奖30%、二等奖70%。
2023级: 新生奖学金100%。 |
3 |
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 |
金善宝奖学金1人:二年级及以上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 陈裕光奖学金1人: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 吴毅文助学金1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研究生“绿色通道”入学、老生通过困难生认定为“特别困难”或在校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5000元/人。 |
三、参评条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参见通知附件1中《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校研发〔2021〕175号文件附件1),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必须在本专业前1/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参见附件1中适用于2020级至2021级研究生的《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发〔2018〕457号)和适用于2022级、2023级研究生的《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校研发〔2021〕175 号文件附件2)。
3、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
参见《南京农业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评选指南》(附件2)。
(一)金善宝奖学金
1、奖励范围:
二年级及以上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奖励1人。
2、奖励金额:5000元/人。
(二)陈裕光奖学金
1、奖励范围:
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奖励1人。
2、奖励金额:5000元/人。
(三)吴毅文助学金
1、奖励范围:
奖励1人。
2、奖励金额:5000元/人。
3、申报对象:
(1)了解吴毅文女士生平事迹,愿意为国家农业发展贡献力量;
(2)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研究生“绿色通道”入学、老生通过困难生认定为“特别困难”或在校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四、评选原则
(一)学业奖学金评选原则:
研究生老生参照南京农业大学信管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及主要科研成果;
(二)国家奖学金、名人企业奖助学金评选原则:
由学生本人申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参照前一学年学习成绩与科研状况、导师考核意见、信管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家庭经济情况等,评选产生学院候选人。
五、评选流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10月10日前,申报者提交纸质版的《信管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企业名人奖助学金申请表》、个人承诺书及《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汇总表》及支撑材料,同时发送《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汇总表》至邮箱xlj@njau.edu.cn;
(2)10月25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在本学院内组织公开答辩、公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及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3)11月7日前,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11月15日前,获奖名单报教育部。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10月10日前,申报者提交纸质版的《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汇总表》及支撑材料,同时发送《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汇总表》至邮箱527487911@qq.com;
(2)10月25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本学院获奖学生名单;
(2)11月7日前,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
(1)10月10日前,申报者提交纸质版的《信管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企业名人奖助学金申请表》及《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汇总表》及支撑材料、个人承诺书,同时发送《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汇总表》至邮箱xlj@njau.edu.cn;
(2)10月25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组织答辩、公示获奖名单。;
(3)11月7日前,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注意事项
1、各类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助项目可以兼得;
2、研究生申报奖助学金使用的所有学术成果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已经用于申请其他校级及以上奖助项目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3、所有申报者的学术成果必须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4、所有申报者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学校相关学术道德规定和学术诚信规范,一旦发现获奖者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行为,除追回已获得的奖助学金外,取消本人下一学年所有研究生评奖评优资格,导师在学术成果中署名通讯作者的,还将追究导师责任,并扣减本人所在学院下一学年各类研究生奖助项目名额;
5、申报者必须仔细阅读各类申报表格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并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6、由于时间较紧,各研究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纸质版材料交至育贤楼B105夏老师处(浦口校区),电子版分别报送指定邮箱。联系人:夏丽君(电话:025-58606574)
7、申报者可在信管院网站http://info.njau.edu.cn/“学生管理”栏中下载评奖评优相关文件、查看获奖名单公示文件。
8、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申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诉人基本情况、申诉要求或事实、申诉理由、提出申诉的日期、申诉人对其提出的申诉理由和事实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签名。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信息管理学院
2023年9月27日
附件: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