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24号)、《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66 号)、《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金善宝农业教育奖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信息管理学院实际情况,开展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企业名人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计划及分配名额
按照学校计划,2023年,信息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别计划评定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12名、43名;金善宝奖学金、大北农青年学子校长奖励金、百助奖学金,分别计划评定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名、10名、3名;柯爱亚奖学金,计划评定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6名。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国家奖学金、金善宝奖学金、大北农青年学子校长奖励金、企业名人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综合表现特别突出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本科学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评选规则
1.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评审委员会投票选举产生学院候选人。
2.2021级、2022级各班推荐1名同学,由评审委员会投票择优评审出国家奖学金12名、金善宝奖学金2名、大北农青年学子校长奖励金6名、百助奖学金2名、柯爱亚奖学金2名。
3.2020级各班推荐1名同学,由评审委员会投票择优评审出大北农青年学子校长奖励金4名、百助奖学金1名、柯爱亚奖学金4名。
4.国家励志奖学金2020级、2021级、2022级各班级推荐1名同学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额学院候选人,2020级各班级可另推荐1名同学作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差额学院候选人。由评审委员会投票产生学院候选人。
四、日程安排
1.10月7日下午5:00前各班级进行申报推荐,相关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2022027@njau.edu.cn,纸质材料由班长统一提交至育贤楼B104 郑老师处;
2. 10月14日前:学院初评、公示,将初评结果提交学校;
3. 10月26日前: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校领导批准、公示;确认公示名单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批。
五、注意事项
1. 请各班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
2. 各班级要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对各类奖、助学金进行协调处理;
3. 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助学金;
4.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联络电话:025-58606683(信管院学生办),邮箱:xlj@njau.edu.cn。
信息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