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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2-09-12 点击量:

信息管理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学院党委会2021年11月15日通过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发〔20213 号),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组成与职责

第一条 学院中心组主要由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二条 学院党委对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学院中心组应根据党委宣传部制订的指导性计划,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制订本中心组具体学习计划,按要求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二、内容与形式

中心组学习应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党对高等教育、“三农”工作等相关领域知识和理论。

(十)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中心组学习可以采用以下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学习研讨。中心组学习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结合重点发言、观看音像资料、讨论交流、在线学习等形式开展。

(二)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

(三)专题调研。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报告会、讲坛、读书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校内外相关网络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中心组学习应当结合学院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学习要求

中心组学习应当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要建立完整的中心组学习台帐,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学习记录、重点发言材料和主要学习成果,由专人管理。集体学习研讨要做好充分准备,确定学习主题,确定主题发言人选等。

学习记录统一使用党委宣传部印制的《南京农业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学习记录内容包括学习时间、地点、内容、出席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和发言内容等。记录格式要统一,字迹要清晰,内容要尽可能详细。中心组学习记录不得事后补记。

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学期集中学习不少于3。提倡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四、考核与评价

第十条 中心组组长负责本组成员学习的考勤与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学习不合格:集中学习无故缺席2次以上(含2次);因故缺席次数超过集中学习次数一半以上。

第十 学院邀请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对中心组学习情况开展一次巡学旁听。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访谈、旁听学习、知识检测等方式,考察中心组成员发言内容是否准备充分、体会是否深刻、研讨是否深入、问题导向是否突出、结合实际是否紧密等,重点了解集体学习研讨、日常学习、应知应会知识掌握等情况。

第十 中心组成员学习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终绩效评价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

第十 本制度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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